服务热线:
021-63681120
上海(闵行)|民事二审|健康权纠纷|真实胜诉案例|上海阅瀚
上海闵行健康权纠纷二审案件,物流快递相关人身损害,二审阶段各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诉、上诉人撤回上诉,原审判决予以撤销,详解人身损害案件二审和解撤诉实务要点,获取同类案件评估方案
案件概况
上海闵行区,我方当事人为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务工人员,原审起诉快递企业、实际劳务人员、物流有限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闵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快递企业不服一审裁判结果提起上诉进入上海一中院二审程序。 二审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庭外和解方案。我方原审原告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原审起诉,快递企业亦申请撤回上诉,其余各方当事人均对撤诉申请表示同意。二审法院审查认为该处分行为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国家、社会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书,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案件以二审和解撤诉方式结案。
案件核心难点
二审程序中实体和解、程序撤诉的法律适用:二审阶段原告撤回起诉有严格法定条件,需要全部当事人同意,法院才可以准许,同时会直接撤销原审一审判决。
多方主体责任博弈:快递企业、物流平台公司、实际劳务人员多层主体,责任关系复杂,谈判和解需要平衡多方利益。
和解落地风险:达成庭外和解,要同步落实和解款项支付安排,避免撤诉之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
程序后果提示:二审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之后,当事人可以依据和解协议主张权利;若和解协议未履行,存在另行起诉的程序路径。
律师办案实操方案
上海地区人身损害纠纷二审阶段达成庭外和解撤诉,办案实操要点:
第一步,二审阶段开展多方谈判。案件进入二审,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抓住二审审理周期开展协商,梳理各方主体责任利弊,推动各方达成书面庭外和解协议,明确赔偿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违约后果。
第二步,把控二审撤诉程序条件。二审中原审原告想要撤回起诉,必须取得全部其他当事人同意;仅有部分同意,法院不会准许。同时上诉人可以同步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审一审判决会直接被撤销,一审判决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三步,和解协议与撤诉顺序把控。实务建议:优先签署完备书面和解协议,最好落实赔偿款到位或者明确付款节点,再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不要在款项未落实前贸然撤诉,防止对方违约。和解协议要单独留存,不受撤诉裁定影响。
第四步,预判后续救济路径。二审撤诉裁定生效后,原一审判决不复存在。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庭外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权利人可以依据和解协议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案件最终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撤销闵行区人民法院原审一审民事判决;
准许上诉人快递企业撤回上诉;
准许我方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审原告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快递企业负担。本案以二审庭外和解、撤诉结案,各方按照自行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履行义务。
法律要点科普
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但必须经全部对方当事人同意,且法院审查不损害公共利益、他人权益,才予以准许,裁定作出后一审判决直接撤销失效。
二审撤回起诉≠和解协议自动生效,和解是庭外私下约定,和解协议独立于法院裁定书,务必签订书面版本,写清违约条款。
风险提醒:不要在赔偿款尚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轻易申请二审撤诉;一旦撤诉,一审判决被撤销,不能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只能依据和解协议重新起诉。
上诉方撤回上诉,仅代表放弃上诉权利;只有同时满足条件,才会一并处理原审原告撤起诉、撤销原判。
劳务、人身损害案件,二审和解撤诉也是一种高效结案方式,可以避免漫长的裁判流程,但要做好付款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