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1-63681120
上海浦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电相撞同等责任按 60% 赔付胜诉案例|上海阅瀚
描述
浦东川沙路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双方同等责任;司机属于公司履职用车,法院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 60% 赔偿,一并支持二期护理营养周期、手机车辆财物损失,遇同类车祸纠纷可咨询。
案件概况
早高峰时段,当事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途经川沙路创新路路口,和企业员工驾驶的公司公务轿车发生碰撞,伤者右下肢遭遇严重交通损伤,电动车、随身手机一并受损。交警判定机动车驾驶员、骑行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肇事驾驶人属于在岗履职,事故车辆归属工作单位;伤者委托我方律师提起诉讼。司法鉴定给出结论:伤情尚不构成伤残;一期休养周期长达 690 天、护理 360 日、营养 180 天,后续二次手术还需要额外三期休养。庭审当中保险公司提出剔除非医保医药费、压低护理费营养费标准、拒绝轮椅器具费、二期误工要求另行起诉;我方律师逐条举证抗辩。最终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责按照 60% 比例赔付,支持二期护理、营养期限,手机、电动车、衣物财产损失全部得到认可。
核心难点
1、事故为人‑电相撞同等责任,需要争取机动车一方上浮至 60% 的赔偿比例;2、伤者一期误工期长达 690 天,保险公司不认可高额误工损失;3、保险公司抗辩医药费中非医保项目不予赔付、轮椅缺少医生处方不予理赔;4、二期手术的误工、护理、营养周期,保险公司只同意当下处理营养和护理,误工等待后期再起诉;5、事故损坏手机缺少维修票据,需要依托交警队事故记载、保险公司定损记录争取赔付。
律师办案实操方案
1、整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全套住院病历、拍片报告、医药费票据、轮椅购买凭证;2、向法院申请正规司法鉴定,固定一期、二次手术整套三期休养时长;3、收集日常工作收入证据,参考上海交通运输行业薪资标准主张误工费;4、庭审抗辩非医保用药属于伤者必要治疗开销,保险公司无权直接扣除;5、拿出交警笔录、保险公司手机定损记录,佐证随身财物损毁;6、厘清履职事实,锁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驾驶员对应的赔偿责任,律师费由企业承担。
庭审过程
开庭三方被告依次答辩,保险公司坚持扣除非医保用药、营养费护理费压低每日标准、二期误工另案起诉、不认可轮椅辅助器具、手机维修费缺少发票拒绝赔付;肇事司机以及其所属公司表明事故属于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我方代理律师提交完整就诊材料、司法鉴定文书、财产受损证据,阐述机动车面对非机动车负有更高的道路注意义务,同等责任应当承担 60% 赔偿;治疗产生的所有医药费都是伤情刚需支出;轮椅适配下肢重伤康复;手机损失已有保险公司定损。法官采纳多数我方诉求,二期误工等待实际手术之后另行主张,其余二期护理、营养在本案一次性处理完毕。
判决结果
1、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赔付各项损失合计 200000 元;2、商业三者险之内承担剩余损失 60% 赔付,金额 58814.47 元;3、涉事企业承担律师费 3000 元;4、二期手术产生的误工费用待后续实际发生另行起诉。
法律要点科普
1、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上海主流裁判口径机动车承担 60% 赔偿责任;2、员工驾驶单位公务车辆上下班途中出事,属于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所在公司承担;3、非医保类医药费,只要属于伤情合理治疗开销,保险公司不能够直接拒赔;4、二次手术对应的三期,可以拆分处理,营养、护理能够提前审理,误工损失可以等手术后另行起诉;5、事故造成手机、电动车、衣服损毁,凭借事故认定书记载、保险公司定损凭证即可主张财产赔偿。如果你在上海遭遇电动车和轿车相撞、同等责任纠纷、长时间休养三期赔偿难题,可以联系我们评估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