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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仅投保交强险无商业险伤残赔偿胜诉案例|上海阅瀚
上海闵行轿车碰撞电动自行车,肇事方全责,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无商业三者险。肇事司机拒绝赔付大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扣除非医保费用、压低伤残赔偿标准。我方成功争取十级伤残赔偿,交强险赔付之外剩余损失全部由肇事司机个人承担。可获取同类案件维权方案。
案件概况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小型客车操作不当,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伤者发生碰撞,造成伤者受伤、电动车受损。交警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并未购买商业三者险。伤者伤情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手术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二期取内固定手术还需休养。庭审当中肇事司机只愿意赔付医疗费和律师费,其余项目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提出扣除非医保用药、降低护理费赔付标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伤者提起诉讼维权。
核心难点
1、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交强险医疗赔偿额度仅有 1 万元,高额医疗费超出部分需要司机个人自付;2、肇事司机事后反悔,不愿意按照事故全责承担全部赔偿项目;3、保险公司抗辩扣除医疗费当中的非医保用药费用,对护理费、衣物损失等项目压低赔付金额;4、伤者为高龄受害人,需要完整准备居住证明,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律师办案策略
1、调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伤者长期在城镇区域居住生活,按照上海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2、逐项提交医疗费票据、轮椅拐杖等残疾辅助器具发票、电动车定损维修单据,所有实际损失固定完整证据链;3、反驳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医疗费的抗辩意见,全部医疗费应当纳入损失范围;4、区分交强险赔付范围以及司机个人赔付范围,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应当由全责肇事司机自行承担。
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向伤者赔付各项损失,抵扣前期垫付 10000 元后,再支付赔偿款 89703 元。交强险赔付以外剩余 60161.30 元损失,判决由肇事司机个人全额承担。伤者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车损、衣物损失、鉴定费、律师费均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要点科普
肇事机动车只投保交强险、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全部由肇事司机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受害人长期在城镇居住,即便户籍属于外地农村,也可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二次内固定取出对应的营养费、护理费损失,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当中结合鉴定报告一并主张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