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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重型颅脑损伤多处伤残非机动车主责 40% 赔付胜诉案例|上海阅瀚
上海静安轿车与逆向超速电动车相撞,伤者负事故主要责任,遭受重型颅脑损伤,遗留四肢瘫、精神障碍多重伤残,后期存在部分护理依赖。保险公司主张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拒赔非医保医疗费。我方成功争取上海城镇赔偿标准,机动车方承担 40% 赔偿比例,误工费、长期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高额获赔。可获取同类案件专属评估方案。
案件概况
被告驾驶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疏于观察路况,与逆向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的原告发生剧烈碰撞。事故造成原告严重颅脑外伤,先后在上海多家医院长期住院康复治疗。交警认定原告驾驶非机动车逆向且超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原告受伤前长期在上海务工,收入稳定。伤情几经司法鉴定,确诊构成多处伤残,评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并且定残之后还需要部分护理依赖。案件前期已经就部分医疗费提起过一次诉讼,本次为剩余全部损失主张赔偿。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以及 100 万保额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要求按农村标准核算残疾赔偿金、剔除医疗费中非医保费用,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核心难点
1、伤者逆向、超速行驶,自身过错较重,属于非机动车主责,能否争取机动车一方承担 40% 的赔偿比例;2、伤者户籍为外地农村,保险公司坚持农村标准赔付,举证城镇标准赔偿难度大;3、伤者伤情极重,先后多次鉴定,伤残等级、三期期限、护理依赖、诉讼能力问题错综复杂;4、休息期、护理期跨度长达两年之久,误工费、长期护理费金额高,保险公司极易提出异议;5、保险公司拒赔医疗费中非医保项目;6、区分登记车主与实际驾驶人责任,厘清车辆出租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办案方案
1、调取伤者银行流水、误工证明、完税凭证,证实受害人事故前已经在上海连续工作满一年,争取残疾赔偿金按照上海城镇居民标准计算;2、梳理全套住院病历、康复记录,针对前后多份司法鉴定报告进行逐项核对,主张以法院委托的两份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报告作为最终赔偿依据;3、就非医保用药拒赔问题进行抗辩:自费药物属于救治颅脑重伤的必要支出,保险公司不能以格式条款为由拒赔;4、依据鉴定意见主张超长周期误工费、护理费,同时保留定残后部分护理依赖后续维权的权利;5、厘清车辆权属关系,区分登记租赁公司与实际驾驶人责任,确定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保险范围以外损失;6、划分各项费用赔付主体:律师费、住院用品费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由肇事司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 110500 元;商业三者险赔付 516250.64 元,扣除已经先行支付的鉴定费 5950 元。肇事司机另行承担律师费 3000 元、住院用品费 1552.8 元。伤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高额城镇标准残疾赔偿金、长期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主要赔偿项目全部得到法院支持。车辆登记的汽车租赁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要点科普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上海地区司法实践当中机动车一般承担 40% 赔偿责任。外地户籍伤者,只要能够证明事故发生前已经在上海连续居住工作满一年,残疾赔偿金即可按照上海城镇标准计算。重型颅脑损伤案件周期长,伤情不断变化,可以分阶段进行司法鉴定;前期单方委托的鉴定,若鉴定时机不当,有可能不会被法院采信。受害人定残后构成部分护理依赖,本次诉讼处理评残之前护理费,后续还可以另行起诉主张定残之后长期护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