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于1998年
专业化 / 流程化 / 标准化 / 品牌化
021-63681120
18917708681
被告张某为上海某科技公司技术员,工作的时候伤到左手,左手拇指末节
办理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放弃而免除
一位女士过马路被车撞了,交警判了司机全责。她伤得不轻,脚踝骨折,休
工友,在工地干安装的,住的就是工地统一搭的那种两层活动板房,好多工
有个事儿挺气人的。一位师傅在上班时受了伤,肋骨骨折,前后做了两次
一个17岁的小伙,骑着他堂叔的三轮电动车,在路上右转的时候撞了一个
法律咨询电话:021-63681120 18917708681
服务监督电话:18917708681
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拥有最终解释权。
沪ICP备15031234号